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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rmS & CONDITIONS
租賃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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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租售條款由 Miss to Mrs Green 訂立,我們保留解釋本條款的最終決定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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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禮用品租用期為一星期(7日6夜)。
除非事前得到我們同意,租用者必須在到期日或之前歸還物品,否則每遲一天罰款20%租金或港幣10元(以較高者為準)。 -
預留租用物品須繳付全數租金作訂金。
如租賃物品因任何客觀原因導致未能於預定時期出租,我們會盡快通知租客,並退回已繳付之訂金,客戶需自行承擔其他損失。 -
提取租用物品時須繳付全數按金及租金,歸還物品若完好無缺,便會退回按金。
婚禮用品若遺失或損壞至無法使用,按金將不獲退還,其他損毀情況按理賠償。 -
按金只接受港幣現金,或預先/即時銀行轉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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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賣物品不設退換,請於購買前檢查清楚。
歡迎稍後將仍然完好的婚禮用品捐贈給我們 (請先查詢)。 -
所有訂金不可取消、退款、轉讓他人或改變其他用途使用。
Payment Methods
付款方式
歡迎預約到店面了解更多,並先支付訂金以確定於大日子租用本公司服務。
本店接受以下付款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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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ym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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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P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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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達通 Octopu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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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金 Cas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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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轉帳 Bank Transf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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